湄洲島出臺總部經濟扶持政策
- 湄洲日報
記者昨從有關方面獲悉,湄洲島出臺實施意見,對引進的總部企業和綜合認定的總部企業,試行總部經濟扶持政策,培育壯大湄洲島總部經濟企業,試行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
據介紹,引進的企業自認定符合總部企業條件當年度(在湄洲島納稅當月起連續12個月止為第一個年度,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為第二個年度,以此類推)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按該企業地方級(指市、區兩級)稅收貢獻額的100%給予獎勵扶持。綜合認定的總部企業自招商服務公司綜合認定符合總部企業條件當年度(指招商服務公司遷移至湄洲島當月起連續12個月止為第一個年度,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為第二個年度,以此類推)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按該招商服務公司及其所引進企業地方級稅收貢獻額的100%給予獎勵扶持。獎勵補助金均主要用于企業升級改造和產業升級。
出臺的意見涉及的扶持政策,與省、市、區出臺的其他優惠政策類同的,企業可按照就高原則選擇申請補助,但不重復享受。企業當年申請的各類補助和獎勵的累計額,不超過當年度企業對湄洲島的地方稅收貢獻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