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區檢察院推動“三個規定”落地見效
- 湄洲日報
今年以來,涵江區人民檢察院堅持做到四個“全覆蓋”,有力推動“三個規定”落地見效。
據介紹,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三個規定”。這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也是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
該院堅持學習宣傳全覆蓋,通過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個人自學等多種方式,原原本本學、扎實深入學,推動規定、辦法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對所有檢察人員進行“三個規定”應知應會知識測試,以考促學,變“要我學”為“我要學”。堅持對照檢查全覆蓋,要求所有檢察人員以問題為導向,變“他查”為“自查”,并進行集中補報。對于長期“零報告”的檢察人員,要求認真開展自我剖析,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認真整改。
此外,該院堅持分析整改全覆蓋,圍繞學習情況、存在問題、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形成分析整改報告。同時,領導干部填報《落實“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情況自查表》,推動落實主體責任,變“被動填”為“主動抓”。
下一步,該院將以此次查糾為契機,不斷完善機制,確保“三個規定”落實落細。